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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1.监事会会议的类型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就是举行监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监事会会议分为两种:一种为例行监事会会议,往往由公司章程作出具体规定。按照本条的规定,例行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以便监事会能够及时对公司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另一种为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但它并不直接决定公司的经营事务,进行经营活动。监事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并不需要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那样由法律作出严格的规定。所以,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在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时,应当从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以有利于监事会正确、适当地行使职权为原则作出规定。
4.监事会的决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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