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单位下属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于98年因未年审而歇业,于2001年被注销(注销原因是被吊销)。该二级机构(公司性质是集体企业)系我单位于1993年投资,但是并未全额投入。该公司法人代表在歇业后拒不交公章和帐目,本人也拒不见面。该公司在经营期给单位造成很大连带责任,现在因其不交公章和帐册也无法进行清算。
律师解答:
诉讼解决.可以诉讼解决,因具体情况不同,请带好相关的详细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可诉讼索回。在公司注销后再盖章订合同是诈骗行为可向公安部门举报.1,应当诉讼解决2,机构已经注销,设立人不再承担责任.如果不能及时收回,产生的民事责任仍由原单位承担.可以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