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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 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9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国企改制时,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退休金和工龄计算?
  问:我父亲从85年开始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几年,后到企业里面做事,不到一年就病退了,请问退休金怎么计算,以前在事业单位的十几年算不算?
  答:《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通知》”)中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o.3%×120个月。”
  另外,据本网了解,在该通知发布之前,有关企业职工在机关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办法与该通知基本一致。因此,如果您的父亲是在上述通知实施后退休的,本网认为您父亲从企业退休后,应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且,他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应该被计算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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