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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召开与主持

发布时间:2018年6月7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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