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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公司董事在任职资格方面的规定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2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出任公司董事有无任职资格方面的规定与要求?
  公司董事担任是有一定资格的,首先必须是由股东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律师提醒:公司违反以上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上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可见,公务员原则上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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