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法律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券发行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债券筹资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0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资本成本低。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另外债券投资人比股票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低,因此其要求的报酬率也较低。故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要低于普通股。
  (2)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费用,债券持有人除获取利息外,不能参与公司净利润的分配,因而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在息税前利润增加的情况下会使股东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属于长期资金,可供企业在1年以上的时间内使用,这为企业安排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4)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债券筹资的对象十分广泛,它既可以向各类银行或非银行金渺机构筹资,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单位、个人筹资,因此筹资比较容易并可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
  2债券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大。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当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易使产业陷人财务困境,甚至破产清算。因此筹资企业在发行债券来筹资时,必须考虑利用债券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的稳定性和增长性的问题。
  (2)限制性条款多,资金使用缺乏灵活性。因为债权人没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安全,通常会在债券合同中包括各种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会影响企业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