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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3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核心内容:本文是由小编为您整理,主要介绍了泸州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事项?详情请阅读全文。
  一、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单位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理条件: 资料齐备,符合《公司法》规定。
  四、办理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适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
  承办: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审查员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审核
  承办: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受理员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制照
  承办: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决定准予登记的,打印营业执照,并校对营业执照打印内容。
  (四)发照
  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或《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立卷归档
  审批工作结束后,由市工商局企业科档案室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六、备注:
  公开方式:直接告知或书面告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1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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