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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停止使用“湘0”机动车号牌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2013年12月21日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停止使用“湘0”机动车号牌,按属地原则换发成普通民用号牌。  1996年5月,湖南正式启用“湘0”号牌,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公安机关没有定编。2001年8月,报经省政府同意,依据各级公安机关警力、警种、工作需要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治安复杂程度等条件,将公安专段的“湘0”号牌由原来的9800副,减少定编到4500副,并以县为单位分配号牌代码,党政机关的1000副不变,取消“湘0”摩托车号牌和原来关系单位(非公安机关)湘0/01号段和湘0/03号段的汽车号牌。根据省政府要求,经省公安厅领导同意先后三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0”号牌300副,号段定为湘0/01001-01300。截至2008年4月25日,全省登记在用“湘0”号牌车辆共计4943台。其中,由省政府办公厅直接审批管理的湘0号牌车1145台;省公安厅审批发放的湘0R号牌车354台,湘0SJ号牌车108台;其他按编制数核发的公安和交警系统在用车辆3336台。  由于种种原因,“湘0”号牌的使用、管理出现了不少问题,个别驾驶员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个别车辆出现套用挪用车牌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和谐干群关系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湖南参照其他省市先进做法,推出这项改革。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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