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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年2月6日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Tags: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唐国忠律师,长沙公司收购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核心内容:企业分立的税务怎么处理企业分立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分立活动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分立活动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企业分立不属于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营业税行为,因此,企业分立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分立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企业分立不属于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增值税行为,因此,企业分立不应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三、企业分立活动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并非被分立企业将土地转让给新成立企业,而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将该资产换股,因此,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分立活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分立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应按照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进行清算。被分立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企业分立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被分立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存续分立,另一种是解散分立,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下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176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


  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所有内容,特别注意;公司的分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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